为进一步巩固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推进并完善学校的管理工作,根据《瑞安电大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校财务管理
1、总务处应将每月收支分项目在校务会上公开一次。每学期与每学年将总收支分项目在全教会上公开一次。并在会议上接受校委会成员咨询和全体教师咨询。 。
2、总务处应在每学期开学时将所有类型学生收费标准在公开栏公开,将毕业生结算情况在校务会议上公开。
3、学校基建费用在10000元以上应在校务会议公开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择、费用比较、合同内容、具体负责人等。基建投资在50000元以上的在全教会上公开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择、费用比较、合同内容、具体负责人等。
4、凡是采购5000元以上设备和器材应在校务会议公开采购项目、费用比较、合同内容、具体经办人等。
5、凡是涉及其它重大问题,群众意见较大,认为需要公开的,经具体负责人提出,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
具体负责人:校长 总务主任
二、学校教师聘任、人事调配和干部选拔
l、教职工聘任方案、程序由校务会通过后,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公开。
2、教职员工聘任结果在全校教职工会议上公开,落聘的教职员工,在校务会议上公开,并说明理由。
3、对学校需要调入用人需求信息在校务会议上公开。
4、对要求调入学校人员名单,学校调配人员原则,工作程序在校行政会议公开。
5、对调入人员经校长确定后在校务会上公开,并对调入人员考核结果和确定调入理由在校务会上作出说明。
6、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配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局及市委组织部规定程序执行,选配结果及时在全教会公开。
具体负责人:校长 分管副校长 校办主任
三、招生、学籍管理、资料征订
l、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原则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2、对择校生招生计划、招生原则、收费标准由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在校政会议上公开。
3、对特招生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在校招生领导小组公开。报名学生、考结果、收费标准在校行政会议公开。
4、对新生录取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5、对转学和插班学生由教务处确定名单,校行政会议上公开学生转入和插理由、转入学校、学生学业成绩、介绍人、收费标准。
6、对要求休学学生由教务处根据有关学籍管理条例,办理休学手续,并在行政会议上公开。
7、保送生选送条件、审查原则,在段务会议公开,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名后在行政会上公开评选结果和选送理由,并将学生名单在校公开栏公开。
8、教务处在资料征订之后,在备课组长会议上公开资料名称、数量、价格、签订合同以前在校行政会议上公开资料价格、总金额。
职能人: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处主任
四、教职工的奖金和福利
教职工奖金分配方案由校行政会议确定,教代会通过后向全校教职员工公
2、教职员工学期效益奖由学生、科室和校考核组三级考核后,总考核分以定方式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教职工按总考核分领取奖金。
3、高考奖和个人特殊贡献奖(竞赛、论文、先进等)的发放人员及奖金额向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4、教职工各项职务补贴经行政会确定后向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5、教职工各项福利经教代会通过后,向全校教职员工大会公开。
6、教师困难补助由工会提出补助理由,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在校行政会议公开。
职能人:工会主席、校办主任、总务主任
五、干部考核、师生评先、评优
1、干部考核方法、程序由教代会通过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
2、干部考核由党支部组织教代会代表考核,考核结果在支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公开,并通知本人。
3、校级以上先进教师评先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公开,并在公开栏公布。
4、学生评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程序由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向全体学生公开,评比结果在校公开栏公布。
职能人:党支部书记、校长、校办主任、教务主任 ,
六、教职工考核、职称评审
l、教职工考核方法、程序,由教代会通过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
2、教职工考核各项数据在考核组公开。
3、教师评优条件、评比方法、评比结果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公开。
4、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支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组成,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5、职称评审组由职称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推选。
6、职称评审条件、程序、指标和上级有关评审文件和规定向全校教职员工公开。
7、申报人员的学历、教龄、班主任年限、教科研成绩、评先、评优情况、已取得职称年限与有关情况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开。
8、申报人员考核结果在考核组公开。
9、申报人员评审结果在公开栏上公开。
职能人:校长、校办主任
七、食堂收支(承包情况)
1、学校食堂每月要结算一次,把收支情况在校行政会议公开。食堂收支情况原则上每学期要公布一次。
2、学校食堂承包(其它承包项目)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在校行政会上公开。
职能人: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