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春季《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和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毕业生档案工作是学习中心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习中心和学生应认真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即日起—1月25日:学生登陆管理平台核对个人信息,其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1月26日—3月26日:二审名单公布后,毕业生网上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交。
3、2月20日—3月31日:学习中心对学生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学院审核。
4、2月20日—4月10日:学习中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贴好照片,邮寄至学院。
二、《毕业生登记表》网上填写及要求
1、学习中心要及时通知学生务必认真、如实、正确、完整填写,做好辅导、审核、照片粘贴、收集上交工作。
2、具体填写步骤及要求:
1) 毕业生打开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http://www.scezju.com/,用学号和密码登陆“快速通道”中的“远程教育管理平台”后,点击“教务管理”下的“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按步骤填写。
2) 学生基本信息及奖惩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3)“个人学历及社会经历”栏,从高中开始填写,不得少于两行,填写顺序按时间从远到近。
4)“自我鉴定”栏字数要求在300-550之间。
3、学习中心审核权限人员为“教务工作人员”,如班主任对登记表进行审核的,需要学习中心负责人授权“教务岗位”。
4、学习中心在学院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对学生填写内容务必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如发现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登记表,应马上退还并通知学生修改,之后学习中心重新审核提交。
5、学院审核同意后,学习中心方可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必须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盖学习中心印章后邮寄至学院。
邮寄地址(建议用顺丰快递):杭州市凯旋路26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东大楼356室, 收件人:林芽丽,电话:86971896。
三、档案管理及封档要求
1、毕业生档案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档案中还有《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如毕业生曾获得学院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称号,档案中还有相关评优信息表。
2、学习中心在封档前,应仔细检查、核对相关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正确,检查无误后方可封档,并在毕业生档案袋上下封口处加盖封档专用章或学习中心公章。
3、毕业生离校领取档案时,必须在《毕业生档案领取登记表》上签名并写上领取日期。档案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毕业生领取档案后,要及时交到组织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不得私自拆封。学习中心应保管好《毕业生档案领取登记表》,并作为学习中心重要资料长期存档。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和毕业生档案管理相关工作,请联系林老师,电话:0571-86971896 。
附件1:《毕业生登记表》审核操作指南
附件2:《毕业生档案领取登记表》
远程教育部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