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项目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 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 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 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 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 6 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 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 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 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介绍
同等学力项目是依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招收学员通过报名申请、资格审核、免试入学、课程学习、国家统考以及学位论文水平认定流程,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所获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二、报名条件
1.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可以申请参加进修学习。
三、报名方式
需要进行线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线上报名:申请我校同等学力课程学习的学员,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西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均要电子版)。
2.现场确认:经过线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四、资格审查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经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课程学习。
2.学校对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五、招生专业
序号 |
院系 |
一级学科/二级学科 |
授予学位 |
统考学科综合 |
统考外语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原理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
法
德
日
俄 |
2 |
课賕郁程与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
3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教育学 |
||
4 |
外国语学院 |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
教育学 |
教育学 |
|
5 |
体育学院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教育学 |
无 |
|
运动人体科学 |
教育学 |
无 |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教育学 |
无 |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教育学 |
无 |
|||
6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学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
7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
8 |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学 |
|
9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产业经济学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国际贸易学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数量经济学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工商管理学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
10 |
法学院 |
法学理论 |
法学 |
法学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法学 |
法学 |
|||
民商法学 |
法学 |
法学 |
|||
诉讼法学 |
法学 |
法学 |
六、学制
2.5-5年。
七、课程学习及考核
1.课程设置:参考学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学硕研究生培养方案或全日制专硕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研修课程。
2.学习方式:采取线上学习的形式。
3.考核方式: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考勤分占30%,结课考核分占70%。
4.授予证书:
学员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西北师范大学颁发的项目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八、申硕流程与申硕考试
1.申硕流程:
①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
②通过同等学力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③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研修课程,每门课程修满学分并考试合格。
④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学校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可以获得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2.申硕考试:
考试时间:每年三月份网上报名,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
考试科目:《外语》英、俄、法、德、日可任选其一;《学科综水平》。其中,部分专业只需要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合格分数:每门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
成绩保留: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保留期限为5年。
九、同等学力申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修完我校同专业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整体6年有效,考试次数4次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线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申请人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学习期限不超过6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修改论文并重新进行论文评阅后再答辩第一次(半年后至1年内)。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