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成立于1958年,1963年开启本科教育,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5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有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亩。现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本科专业69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十大学科门类。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之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规定的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标准。
3.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提出申请。
二、接受申请专业
我校接受申请专业: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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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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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名称 |
统考课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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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心理学院 |
教育学(0401) |
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
教育学、英语 |
三、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11月15日。
2.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申请人登录”模块,注册相关信息完成上传电子照片,提交学位申请。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5年12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浙江开放大学瑞安学院。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接受资格审查等。只在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3.申请人提交以下确认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直接从报名系统导出打印)。
(2)《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3)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修读年限和要求
同等学力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考试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
(一)修读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至申请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员资格自动取消,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修读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国家统一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二)课程学分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7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1学分。必修课70分以上为及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及格。原则上,除公共必修课程外,专业必修课程的学分每门不超过3学分,选修课程的学分每门不超过2学分。
(三)学位论文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导师选报、学位论文撰写等相关工作。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撰写、检测、评阅、答辩以及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一律按照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费用标准
总计:3.42万元。
第一阶段:收取培训增值服务费1万;报名建档费200元。
第二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1.2万。
第三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六、人事关系与学习纪律管理
(一)在读期间人事关系
申请人在读期间,学员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或档案留存单位,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均由原单位负责,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相关待遇。
(二)学习考勤与违纪处理
申请人应遵守党纪国法,要严格遵循学校和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凡有违纪者,按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未尽事宜按照《闽南师范大学非学历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5〕136号)办理。
附件:
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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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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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拼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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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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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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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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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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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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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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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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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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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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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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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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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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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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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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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前置学位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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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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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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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前置学位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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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前置学位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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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学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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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硕士学位一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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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硕士
学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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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硕士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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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从高中填起) |
起止年月 |
学习或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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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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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单位意见 |
(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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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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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接收 在 专业申请硕士学位。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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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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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学院与申请人各一份。